投資經營簽證是
投資經營簽證一般指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,開展事業,或是投資事業的場合所取得的在留資格.
具體的包括以下活動
1. 在日本開創事業,並且經營此事業者 2. 對符合以上1的外國人(或者外國法人)經營事業的管理者。 3. 在日本事業投資並且經營此事業者。 4. 符合3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的管理者。 5. 代替在日本經營事業的外國人而進行此事業經營者 6. 對符合5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進行管理的外國人。 7. 代替在日本實業投資的外國人而經營此事業者。 8. 符合7的外國人所經營的事業的管理者 |
綜上所述,可以取得投資經營簽證的是實質參加事業的經營和管理者,具體的社長、董事長、支店長等,事業的經營或進行實質性的業務管理的場合,適用於這一在留資格.
為了取得投資經營簽證,公司設立後僱用從業員,在可以運營事業的時候申請簽證.是因為成立這樣的公司,除了要適應通常商法規定(飲食店,二手汽車店,風俗店等沒有製限),公司事業是否合法、適法,並且公司的安定性、繼續性等問題將會被詢問.
另外,以取得投資經營簽證為目的而設立新公司的場合,開始辦理登記手續前,請一定先與有投資經營簽證申請經驗的專家商談.公司設立後也有取不到投資經營簽證的案例,請務必慎重.
特別是經營飲食店的時候,店舖的房屋租賃合同,裝修工程,食品購入等手續是必要的,到投資經營簽證申請為止要需要大量資金。 可是,申請一旦被拒絕時,就不能繼續經營那個事業.考慮到關係客戶之間的信賴,金錢方面的損失的話,所以不允許失敗是投資經營簽證的特點.
投資經營簽證的審查基準
申請人在日本開創事業,申請簽證時,必須符合以下條件
1. | 作為事業所在日本得以肯定 |
ア. 事業所必需符合相應的規模,構造,設備等 | |
イ. 事業的安定性/持續性必須被認可. 1至2個月的經營規模或路邊店舖的經營不被認可 | |
2. | 經營事業者或管理者之外要有2名以上在日本居住的長勤職員 |
3. | 事業開始時投資金額500萬日元以上. 500萬日元的投資金額確認後,第2項的2名以上的常駐職員也要被滿足 |
委託較多的投資經營簽證的案例
1. | 總社在海外的企業在日本設立法人,想讓社長取得投資經營簽證 |
2. | 持有留學生簽證、就勞簽證的人想成立新公司,獲得投資經營簽證 |
3. | 住在海外的投資家想在日本設立公司 |
投資經營簽證取得的流程(設立公司,並且經營的場合)
1.設立公司(或投資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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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到省庁材料的提交 | (事業開始申請表格、書面材料許可/認可的取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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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事業開始的準備 | (店舖的準備、購入商品、締結契約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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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從業員的招聘 | (僱用保險、社會保險的加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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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到入管申請投資經營簽證 | (事業計劃書的作成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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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取得投資經營簽證 |